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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ssue:040   发行日期: 2004-7-28( Wed.) 繁體
外服快报[第四十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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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正文
外服快讯
1. 多伦多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总裁高级研修班(EMBA课程)

  世界一流商学院加拿大多伦多大学罗特曼管理学院与上海交通大学海外教育学院强强联手,合作推出中国企业总裁高级研修班,将着力为董事长、总裁、总经理以及企业高层决策人士打造一个系统研修、理论提升和实战交流的高层次平台。
  一、招生对象
  1、企业董事长、副董事长、总裁、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层管理者。
  2、机关事业单位厅局级领导干部。
  3、大学专科以上学历,8年以上管理工作经验。
  二、项目收益
  1.与部长级专家、世界一流商学院专家和业界精英互动交流,开拓视野,培养创新思维,解决企业运营中的实际问题。
  2.企业高层管理人员为同学,共享多伦多大学和上海交大校友网络平台,短期内迅速拓展交际网络,建立广泛高层人脉。
  3.获得中外证书:多伦多大学颁发《多伦多大学罗特曼管理管理学院EMBA课程证书》;《上海交通大学海外教育学院EMBA课程证书》。
  三、项目特色
  1.雄厚的师资力量:外方以多伦多大学EMBA核心教授为基础,中方以上海交大、复旦大学等EMBA课程核心教授为基础,同时聘请大陆、台湾培训专家和企业界精英讲授部分实务课程。
  2.总裁级学员群体:所有学员都是企业的决策人士而非一般管理人员,虽然来自不同行业,但都拥有独立运作公司的丰富经验与实战技巧。
  3.严谨的教学管理:秉承世界知名商学院严谨治学的风格,根据及中外EMBA管理经验,对教师、讲义、案例、课前参考、课后指导等每一个环节都进行严格管理。
  4.实用的教学形式:在讲授的基础上,广泛采用案例教学、师生互动、情景模拟、企业考察等教学形式,贴近企业实际,注重实效。
  5、精品讲座:特邀多名部长级专家学者开设产业创新、中国机遇、资本运作等专题讲座。
  四、课程设置
  本项目在借鉴国际一流商学院成功经验和交大研究中国企业实际情况的基础上精心设计六大课程模块,充分体现了知识体系的科学性、国际性和前沿性。
  课程模块
  战略人力资源管理(CEO-A)
  供应链管理(CEO-B)
  市场营销管理(CEO-C)
  战略管理(CEO-D)
  服务经营管理学(CEO-E)
  经济全球化(CEO-F)
  精品讲座
  风险投资、创业与竞争力
  成思危: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建中央主席,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产业创新与经济增长
  厉无畏:全国人大常委会常委、民革中央副主席、上海市人大副主任、上海社会科学院部门经济研究所所长、博士生导师、研究员
  WTO与经济全球化
  龙永图:博鳌亚洲论坛秘书长,曾任外经贸部副部长、WTO首席谈判代表
  中国经济运行形势
  邱晓华:国家统计局副局长,国际金融博士,高级经济师,斯坦福大学亚太研究中心高级访问学者
  资本市场与资本运营
  高西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副理事长,曾任中国证监会副主席,美国杜克大学法学博士
  国际经济形势与中国发展机遇
  李剑阁: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曾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国务院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副主任,博士生导师
  五、教学管理
  教学安排:全部课程9个月内完成,每一个半月集中三天(周五、六、日)研修一门课程,共6次(2004年8月6日开课)。
  研修费用:46000元(包括学费、教材费、资料费、考务费、证书费等全部课程学习费用)
  上课地点:上海交通大学
  学员管理:参照EMBA学员管理模式,建立学员档案,同时加入多伦多大学和上海交通大学校友通讯录。
  学分管理:参考EMBA学员管理模式,修满一定学分才可以获得结业证书。
  证书授予:完成课程学习,学分合格者授予《多伦多大学管理学院EMBA课程证书》,《上海交通大学海外教育学院EMBA课程证书》。
  六、报名程序
  1.学员提交报名申请表(含个人简历和公司简介)、身份证及学历证明复印件各1份、2寸近照4张,并交纳报名费800元;
  2.申请资料由多伦多大学罗特曼管理学院和上海交通大学海外教育学院共同审核,结合工作业绩、推荐表、报名顺序择优录取;寄发录取通知书;
  3.学员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交纳研修费用,并办理入学前的有关手续,准备上课。
  七、课程咨询
  报名咨询地点:江宁路838号富容大厦3楼上海外服国际人才培训中心
  邮政编码:200041
  联系电话:021-6227 2836 6277 8990-326 陈小姐 林小姐
  传真:021-6227 3663
  E-MAIL:zhangyy@efesco.com
  网址:http://www.efesc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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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关于试行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英语等级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职称评审工作,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创造更好的条件,经市人事局同意,本市在组织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外,今年试点举行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英语等级考试,考试只设综合类。为做好该项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英语等级考试(综合类)的  考试大纲、培训教材、考试答题方式等均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英语等级考试相同。
  二、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英语等级考试(综合类)设  A、B、C三个级别,适用范围与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相同。
  三、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英语等级考试(综合类)合格者发给由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统一印制的《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英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证书本市范围内有效。其中A级证书有效期为4年,B、C级证书有效期为3年,均自考试之日起计算有效期。
  四、考试时间定为10月23日。
  请将本通知及时下发各有关单位,并做好宣传发动和报名组织等相关工作。
  本通知及相关文件、表格可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http://www.spta.gov.cn)和21世纪人才网(http://www.21cnhr.com)的“考试动态”栏目内查询和下载。
  附件:
  《2004年度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英语等级考试(试行)报名及考务工作安排》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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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海市2004年度公证员、律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报名及考务工作安排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在公证员、律师岗位上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遵守职业道德,无严重违纪行为。
  (二)公证员、律师系列报考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须同时具备下列有关条件:
  1、公证员报考人员在担任公证员期间,办理各类公证业务年平均100件以上;律师系列报考人员在从事专职律师期间,每年办理各类律师业务达20件以上;
  2、通过规定的职称外语(古汉语)、职称计算机考试;
  3、学历及工作经历须满足以下其中一条:
  (1)法学博士;
  (2)法学硕士且在公证员、律师岗位上工作满2年;
  (3)大学本科或法学专科以上学历且在公证员、律师岗位上工作满4年。
  (三)已获得非本专业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职公证员或专职律师参加考试,除具备基本条件外,公证员系列报考人员须在本市公证机构担任公证员1年以上,律师系列报考人员须在本市律师事务所从事专职律师工作1年以上,并经业务考核合格。
  二、考试科目和时间
  2004年12月4日
  1、公证员系列
  上午9:00——11:00 公证员实务综合理论
  下午1:00——3:00 民商法律实务
  2、律师系列
  上午9:00——11:00 律师实务综合理论
  下午1:00——3:00 1、民商法律实务
  2、刑事法律实务
  (1、2任选一门)
  三、报名相关事宜
  1、报名时间
  2004年8月3日——6日 上午9:00——11:00 下午1:30——4:00
  2、报名地点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考务部(瑞金南路438号,近斜土路)
  报名点代码 1818 报名电话 64031155
  3、报名办法
  报名人员须如实填写考试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后,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公证员或律师执业证、职称外语证书、职称计算机证书(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同版)两张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点办理报考手续。
  四、收费
  2004年度公证员、律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报名费10元,考务费每科80元,报名时一次付清。
  注:考试成绩查询电话为95001966(一般考试后2个月可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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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上海市2004年度文物博物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及考务工作安排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在文物博物岗位上工作,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遵守职业道德,无严重违纪行为。
  (二)报考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须同时具备下列有关条件:
  1、通过规定的职称外语(古汉语)、职称计算机考试;
  2、学历及工作经历须满足以下其中一条:
  (1)获博士学位;
  (2)获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后从事文物博物专业工作满2年;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文物博物专业工作满4年;
  (4)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文物博物专业工作满6年。
  (三)从事文物复制、修复、装裱、标本制作、传拓、绘制、摄影等工作的文博技术人员,符合基本条件及条件(二)的第一条,但不具备报考规定学历者,如经“师带徒”的学习考核合格,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亦可报名参加考试:
  (1)高中毕业(含中专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2)经过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高级技师)的老师带教10年以上;
  (3)两位具有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家根据其复制、修复、装裱、标本制作、传拓、绘制、摄影的实物成果予以推荐。
  (四)原已评聘非文物博物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报名参加考试,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需从事文物博物工作满1年并经业务考核合格。
  (五)原已评聘非文物博物系列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报名参加考试,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需从事文物博物工作满1年并经业务考核合格,并满足条件(二)的要求。
  二、考试科目和时间
  2004年12月18日
  上午9:00——11:00 基础理论知识
  下午1:00——3:00 文物博物馆学基础知识
  下午3:30——6:00 专业实务
  三、报名相关事宜
  1、报名时间
  2004年7月29日——31日 上午9:00——11:00 下午1:30——4:00
  2、报名地点
  上海市文物管理委员会(武胜路188号)
  报名点代码 4949 报名电话 63729011
  3、报名办法
  报名人员须如实填写考试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后,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外语证书、职称计算机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聘书(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同版)两张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点办理报考手续。
  四、收费
  2004年度文物博物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报名费10元,考务费每科80元,报名时一次付清。
  注:考试成绩查询电话为95001966(一般考试后2个月可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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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风靡全球的网上英语教学专家——GLOBALENGLISH

  上海外服国际人才培训中心是目前世博局唯一指定的培训中心,中心将在今后5年内,针对世博会紧缺的6类人才开设专业课程,预计将为2010年世博会输送30万名专业高级人才。我中心主要提供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各类中高层次终身教育培训,并向合格者颁发相应的资格证书。根据需要,培训分短期、中期和长期,采用国内、国外或国内外相结合的培训方式。
  自2004年7月起,我中心与全球著名的Global English公司合作推出网络英语教学服务, 为更多希望随时随地学习英语的人士提供良好的条件.
  GlobalEnglish 团体教学服务是全球领先的网上教学方案.,它提供商业英语和普通英语的教学课程,24小时提供服务,,用户可以选择联网或是脱机学习,随时随地进行学习。
  GlobalEnglish的教学方案分为14个课程共700个课时,针对听力.口语.语法.阅读和写作设置了相应的练习,由经验丰富的专家制定教学法,配套完整的录音照片插图动画和文字,具有识别和录放的功能。首先我们会为新用户做一个水平测试,个人辅导员根据测试结果和用户个人情况,量身定做学习计划并发送学习进度的最新情况。另外每个单元有相应的水平测试,让客户随时了解自己的英语水平及更改学习计划。我们的网站有10种译文的支持,提供用户一个简单方便的学习条件。
  我们提供每周7天每天24小时在线的服务,用户可以通过聊天室或是EMAIL与老师或是同学进行交流。我们提供的可下载课程让用户可以脱机学习,减少联网费用。我们的服务能提供贵公司有利的管理条件,用户通讯系统让公司管理员可以想已登陆网站的员工发布消息,公司可以分析个人和团体的紧张状况并跟踪学生的出勤率,我们的保密系统同时又保证了用户个人隐私。
  目前,我们全球有300家公司,用户遍布各地,主要有通用公司(GE),宝洁公司(P&G),应用材料(Applied Material),惠普(HP),马士其(Maersk) 等国际性大企业。我们提供的服务在中国非常受企业的欢迎。
  近期我们还将推出大型抽奖活动,幸运者将得到免费的游香港飞机票。详细信息,敬请关注efesco网站。

  联系地址:
  江宁路838号富容大厦3楼上海外服国际人才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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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227 2836 或6277 8990-304 张喻云 王越平
  Email: zhangyy@efesco.com wangyp@efesc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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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电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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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招聘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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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属维京群岛麦福来责任有限公司      出口商品采购员(Merchandiser)
上海怡和机器有限公司           技工
上海怡和机器有限公司           业务代表(IFD)
上海人和科学仪器有限公司         销售工程师
上海人和科学仪器有限公司         总经理助理
日本株式会社某上海代表处         总务/秘书
香港安威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1)      高级采料-面料
人力资源咨询分公司             日语翻译
上海德优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代招       Senior Legal Assistant
嘉麟杰纺织品公司             营业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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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办居住证前的四金怎么交?

  问题:
  试用期满后跟公司签录用合同(合同从2003/10月起记)。过后公司为我办理上海居住证。可到今年三月才拿到居住证。公司以此为由,说四金只能从四月开始交。跟我又重新签了份合约(从2004/4月起记)请问公司的说法正确吗?我能拿回过去半年的四金补偿吗?
  答复:
  公司的说法虽然有值得商榷的地方,但是确实也有苦衷在里面。
  外来人员到上海工作,从合法的途径上来说一般只有三条路可走:
  1、通过人事局办理人才引进;
  2、办理上海市居住证;
  3、办理外来人员就业证。
  上海的社会保险部门针对这三种途径分别适用了两种社会保险模式。人才引进和办理上海市居住证的人员是与上海市户籍一样的待遇,即缴纳社会保险。有外来人员就业证的员工则缴纳外来人员综合保险。
  从上面可以看出,在政府部门看来,如果没有通过上面三个途径的话,一般就是在上海非法打工了(应届毕业生批蓝表的除外)。通俗地说就是处于一种地下偷偷做的情形。
  所以如果三样条件都不具备的话,确实不可以在社会保险部门缴纳社会保险的!
  文章来源 劳动法苑 作者 苗其巍

  外服快报免责申明:
  本文仅供参考,不做任何案件或仲裁诉讼活动的法律依据,亦不代表上海市对外服务公司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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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竞业限制期与提前通知期不能并用

  案例
  刘某系某化工公司工程师,2002年7月,因公司派刘某参与公司的一项新工艺流程设计,公司于是与刘某续签了合同期长达十年的合同,合同同时设定了保密条款与竞业禁止条款。合同约定:刘某在工作期限内应对公司的技术秘密予以保密;刘某如要解除合同离开公司,则必须提前六个月通知公司,公司将采取调离其原岗位另行安排工作的防泄密措施;刘某因任何原因离开公司,应在离开后三年内不得前往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工作。公司因要求刘某遵守保密约定,同意按月支付刘某一定数额的保密津贴。2003年5月,刘某向公司提出辞职,一个月后刘某要求公司为其办理退工手续,公司要求刘某继续工作六个月。刘某不同意,双方发生争议。
  刘某认为:合同既然规定了自己在离开公司后负有竞业限制义务就不应当同时要求自己履行提前6个月的通知义务。公司认为:刘某在公司工作期间所接触的技术均是公司的核心机密,公司为保护专有的技术秘密才与刘某签订保密协议;由于技术秘密的防泄露措施并不多,所以要求刘某在离职时需要履行提前6个月通知的义务,并且在离职后三年内不得到竞争单位工作也是保护技术秘密的措施,这个协议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公司已按月支付了保密津贴,刘某现在反悔没有依据。
  律师评析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用人单位为了保护自己的技术秘密或商业秘密,能否与涉密的劳动者签订协议约定解除合同的提前通知期又约定解除合同后的竞业限制期。
  《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根据以上规定,用人单位为了保护自己的商业秘密,可以通过合同或协议的方式约定劳动者保守商业秘密的措施和事项,提前通知期和竞业限制就是保守商业秘密的具体措施。提前通知期和竞业限制是否可以在合同中同时约定?《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竞业限制的,不得再约定解除合同的提前通知期。”根据以上规定,提前通知期和竞业限制不能同时约定,也就是用人单位只能采取其中的一种作为保护商业秘密的措施,该项规定的实质涵义,应是防止用人单位的过度限制而可能影响劳动者的择业权利。本案中,化工公司为了保护其新工艺不被泄露,与参与研制该工艺的员工签署了保密协议,这本身是合法合理的。但在保密协议中,既规定了竞业限制期,又规定了提前通知期,对劳动者的择业权作了过度的限制,违反了劳动法规的相关规定。因此,公司在保密协议中约定了刘某的竞业限制期,就不得再约定解除合同的提前通知期,并且刘某已按照约定履行了提前1个月通知解除合同的义务,因此,双方的解除合同提前六个月通知的约定不能产生法律约束力。
  文章来源[劳动报] 作者 熊春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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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明确:企业实行其他工作时间制度仍须报批

  针对“企业实行标准工作时间以外的其他工作时间制度将不再需要审批”的传闻,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日前明确:企业实行其他工作时间制度仍须报批。
  在上海市全面实施《行政许可法》之际,有种说法对“企业实行其他工作时间制度需要审批”的做法提出了质疑,认为可以由雇主方与职工方协商确定本企业的工作时间制度,无需政府部门的干预。
  有关部门对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等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梳理后,认为“企业实行其他工作时间制度审批”事项有《劳动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是应当予以保留的需要实施行政许可的事项,并且对企业实行其他工作时间制度进行审批可以较好地贯彻《劳动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立法宗旨。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重申:符合条件的、要求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可按不同的审批权限分别向市或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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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使用外地劳力审批”取消,企业仍需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办理用工登记备案手续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日前发出通知,明确本市单位使用外地劳动力审批取消后,单位使用外来从业人员,都应当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办理用工登记备案手续。
  根据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停止执行本市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若干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本市单位使用外地劳动力审批虽然被取消,但单位使用外来从业人员的后续管理不能放松。
  通知要求,单位使用外来从业人员,都应当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办理用工登记备案手续;用工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到单位生产经营所在地的区县职业介绍机构外来从业人员就业服务窗口办理。
  用工登记备案手续可以与综合保险登记手续一并办理;
  单位办理用工登记备案手续后,应当按照《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为外来从业人员缴纳综合保险费;
  外劳力就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单位使用外来从业人员的名单,向单位及时发放用工登记手册;
  用工登记手册由外来从业人员本人保管,用于记录外来从业人员在沪就业情况,以及综合保险费缴纳情况;
  用人单位应当向外来从业人员及时发放用工登记手册,并做好相应的用工记录。

  外服快报免责申明:
  本文仅供参考,不做任何案件或仲裁诉讼活动的法律依据,亦不代表上海市对外服务公司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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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上海实施人才平等待遇措施,职称评审等将再无体制之分

  上海将实施人才“平待待遇”措施,今后的职称评审等将再无体制之分。上海市人事局在昨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宣布,通过半年多的整合汇总,上海市人事部门针对非公经济组织一举推出了户籍人才引进、上海市居住证、政府奖励、职称评审、人事档案挂靠等20项公共人事服务项目。同时建立起了由30个市、区(县)人事人才服务机构组成的服务网络。
  据悉,这是根据7月1日开始实行的《本市非公经济组织人才人事服务工作试行办法》制定的措施。根据《办法》,非公经济组织在政府人事部门提供的职称评审、人才培训、表彰奖励、人才资助等方面与国有企事业单位享有平等待遇,市、区(县)人事局及其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应当向非公经济组织提供公共人事服务。
  《办法》对“非公经济组织”的界定:凡经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个人投资、合伙等私营企业及其他非公有制企业,以及经本市社团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非公有制社会组织。
  目前本市各类非公企业中的人才超过50万,占到全市人才总量的1/3,专业技术人员达到56万,所占比重为全市的近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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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上海7月1日起员工个人无需缴纳工伤保险费

  记者昨天从市劳动保障局获悉,本市出台《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从7月1日起,本市用人单位必须按职工工资总额的0.5%按月缴纳工伤保险费,而员工个人无需缴纳工伤保险费。
  据悉,除了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属于本市工伤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外,《办法》还规定将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协保人员和非正规就业人员也纳入工伤保险的范围,并分别就其不同的特点作了规定。
  从业人员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区县劳动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区县劳动保障局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发生事故伤害的从业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区县劳动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文章来源 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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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来信
1. 读者询问:采购管理技术水平证书如何报名

  回答:关于“采购管理技术水平证书”的报名时间、地点、考试时间地点, 以及备考书目在何处购买等相关情况,目前尚无公开的考务通知。您可以向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询问,电话(021)6403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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